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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依据:
  《信访条例》
  《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》(粤国土资发[2005]8号)
 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

  二、网上信访举报的接收、处理、回复
  1、由广东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将网上信访举报、咨询及办事内容等内容下载,并提交办文窗口
  2、办文窗口收到资料即交信访办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,再按办文流程办理。
  3、处(科)室办结后按上述要求向广东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提交文档。
  4、广东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收到文档后,在2个工作日内将内容对信访进行答复。

  三、网上信访人的主要权利
  1、检举、揭发、控告、咨询的权利
  2、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的权利
  3、申诉的权利

  四、网上信访人的主要义务
  1、必须拥护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。
  2、应当按照党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针、政策及国家法律、法规行事,自觉遵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。
  3、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随意夸大事实,不准歪曲事实,更不准捏造事实、诬告他人。
  4、保守土地、矿产管理的秘密,不得泄露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准公开的内部情况。


主办单位: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版权所有2007
地 址: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 电话:020-38818625
维护单位:广东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维护信箱E-mail:mail@gdlric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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