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测绘行业特有工种二级/技师技能

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实施意见

  

  为规范测绘行业特有工种二级/技师技能的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,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:
  一、鉴定工种(职业) 1、工程测量工 2、地图编绘工 3、地籍测绘工 4、数字化测图工 5、房产测量员
  二、申报条件 1、取得本工种(职业)三级/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; 2、取得本工种(职业)三级/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工种(职业)二级/技师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; 3、参加工作十九年并在本职业(工种)工作十七年以上,可申报本等级职业技能鉴定。
  三、鉴定科目 鉴定分为理论考试、技能考核,具体为: 1、理论考试,为测量基础知识、本专业知识二科目(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); 2、技能考核,为实际操作、答辩二科目。实际操作考核(时间不高于240分钟);答辩(时间不低于30分钟),内容为以下之一: ⑴在实际工作中,主持(或设计)典型工程的工作总结(附有关技术材料复印件,如:设计方案、技术报告、验收报告等); ⑵技术论文。
  四、成绩认定 1、每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,60分或以上者为合格; 2、理论考试的二科目平均成绩为理论知识考试成绩; 3、技能考核的二科目平均成绩为操作技能考核成绩; 4、单科目成绩有不合格的,须经补考合格后方能计入平均成绩; 5、考试、考核成绩有不合格的,在报名之日起二年内补考合格有效,每科目补考次数为一次。
  五、考务管理 1、理论考试由考评人员、考务人员、鉴定站负责人和巡考人员负责考场组织、监督等;考试完毕,由考评人员填写考场记录,并组成考评小组负责阅卷评分; 2、在技能考核的考务管理中,实际操作考核与理论考试相同,答辩部分考务管理为: ⑴在规定的技能考核日前30天内,考评小组应对考生提交的答辩材料进行初审,对不合格的答辩材料5个工作日内退稿,并要求考生在6天内重新交稿,审查再不合格者视为鉴定不合格; ⑵在规定的技能考核日前5天,考评小组应评阅答辩材料,拟定相关问题(不超过5个); ⑶考生提前30分钟在侯考室侯考。答辩设专人记录,全过程录音,考评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插问。考生回答问题后,考评员不加以评述。 3、一批次考试结束,由考评组长撰写考评报告,鉴定站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。
  六、其他 1、房产测量员二级/技师按统一标准进行鉴定,其他四个工种(职业)的二级/技师“中心”已组织专家编写了考核大纲(草稿),“中心”暂按该标准指导鉴定工作; 2、要求鉴定站在上报鉴定计划的同时,将该次鉴定的培训、鉴定等技术内容(包括培训教材、试卷、考评组组成等)一并上报,经审定后即可鉴定; 3、考务管理、证书管理等按其他等级鉴定的管理程序进行。

二○○三年六月三十日